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风险的核心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务风险的核心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 如何做财务分析?
- 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担的风险最大?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如下: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还有,如果你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你的法律影响。
亲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三大报报表的分析,如何分析,说起来还挺多的,简略说几点:
一、不能就表分析,要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如资产负债表的存货,要知道其构成,是材料多还是产成品多,产成品中哪些是积压的,等等;如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哪些产品销得多,哪些产品销得少,各自的利润率是多少,等等;都要知道什么样、为什么。
二、要三大报表结合分析。这三大报表有着会计原理和会计制度所决定的天然的联系,除了直接可以看出的勾稽关系的联系,还有需要通过深入分析才能看出的联系,要把这些联系的变化分析出来。
三、分析要深入,要找出原因。知道变化只是第一步,为什么变化更需要知道,这样才能发挥分析的作用。
四、分析不是目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此,要根据分析结果和原因的探究,提出改进的建议。这比什么都重要。
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担的风险最大?
要具体看是什么问题,如果是科目列错之类的错误,那么向公司查账人员说明现在更正过来就可,如果是在现金或银行帐上有弄虚作***之嫌疑,那么是要追究原出纳责任的,交接单只能说明交接那个时间节点的现金或银行帐余额或需要说明的事项,过程中***的行为出纳是刻意隐瞒的,是有可以追朔的,如果出纳不配合,可以走法律程序。
一般来讲是法定代表人和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的风险较大。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必有责,担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其一就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些核心管理人员,那么相对应的他们也承担着民事、刑事、行政上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在《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账目违反本法规定,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所以税务局查账出了问题,一般是法定代表人风险最大,再就是找财务负责人。
这样要结合问题的性质及具体情况来确定。
正常情况下,税务查账,对于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会要求企业补交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通常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以,查出了问题,你说谁的风险大,肯定是股东啊,滞纳金和罚款都是公司支付。
如果涉及到追究个人责任的问题,性质就严重了。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虚开增值税专用***。
虚开增值税专用***,个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公司中谁的风险最大呢?关键看决策者是谁。
(1)虚开是会计的个人行为,其他人员并不知情。
比如,公司当期销售收入500万元,但要求提供***的只有2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客户没有索取***,会计私自将其中的50万元分几次开具增值税专用***给了与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并收取好处费。这种情况下,虚开***的会计无疑承担的责任最大,所以他的风险最大。
(2)会计虚开增值税专用***是公司领导比如总经理指使的,是公司行为。
这种情况下,指使人或决策人风险最大,应承担主要责任。会计当然也有责任。
(3)如果企业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用于向税务机关[_a***_]出口退税,数额较大时,同样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直接负责人责任风险最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务风险的核心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务风险的核心问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