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约谈流程记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务约谈流程记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税务询问笔录必须下通知书吗?
- 税务局如何核对企业人数、工资?
税务询问笔录必须下通知书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二、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规定,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办公场所询问外,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
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有关权利义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询问笔录有修改的,应当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处捺指印;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并逐页签章、捺指印。被询问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章、捺指印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要看情况,如果是税务约谈是要下检查通知书的。
税务机关进行涉税调查或检查时,可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在调查和检查过程中也可制作现场笔录。
说明税务机关已立案检查,或一般性调查。税务检查时应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检查通知书。
税务询问笔录不是必须下通知书的,不少税务人员以为,只要有“询问(调查)笔录”,就一定要有“询问通知书”,其实并非如此。因为“询问通知书”仅适用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而“询问(调查)笔录”除了用于询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外,还可以在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用于询问其他有关人员涉税情况。
此外,在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询问时,也可能不需要再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
需要下达通知书
一,1,约谈前会给被询问人下达《询问通知书》、《送达回证》。
1、被询问人一般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
2、根据需要必须约谈***购、供销、仓储、生产、经营等其他相关人员的,通过企业财务部门安排。
3、被询问人是多人的,一般要一次性通知。
4、税务机关可以多次询问。
5、被询问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向税务机关提交被询问人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6、《询问通知书》中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约谈时提供、出示涉及疑点、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约谈时会制作《询问笔录》,一般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约谈。一名税务人员负责询问,另一名负责记录。
(一)约谈时:
税局主要核对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工资总额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员工人数、工资总额以及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基本情况表里的员工人数,核对这三者是否一致,如有差异,要进一步要求企业查明原因
谢谢邀请。
这个我回答可能不够权威。了解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法:
1. 企业对公账户,每月发薪人数。
2. 社保机构企业缴纳社保清册,查询人数。
3. 盘点企业员工名册。
4.企业审计报告里关于人员数量。
5.可能的话,查询企业主要人员,如法人,股东的私人账户,看是否有固定人员,月度周期性,基本上下浮动不大的私对私转账,如有的话,可能是为了规避个税和社保的违规操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约谈流程记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约谈流程记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