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股权收购财务风险知识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股权收购财务风险知识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买股权好不好,有什么风险?
- 公司被收购百分之51的股份,对普通员工有啥影响,我们是集团公司?
- 受让股权有哪些风险?
买股权好不好,有什么风险?
股权是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股权的价值跟公司价值完全等同。股权的收益性基本上都了解,但是股权的风险确实需要首先考虑的,其实根本风险来自于人。人员,市场,环境,不可控因素,甚至老板的处事方式等都有重大影响。好的公司都是幸存者,看待公司不要带有幸存者偏见。
我认为,考察一个公司值不值得投资,最重要是看当权者是不是你信得过的,当权者的眼界和格局对将来的发展可能有决定性的影响
公司被收购百分之51的股份,对普通员工有啥影响,我们是集团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你所在的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百分之51的股份,就会发生如下法定后果:
一是控股股东易主;
二是主要业务有可能被整合;
三是董事会将被重组;
四是对普通员工有直接影响但直接影响不会很大,这种影响一般是积极正面因素偏多,是机会大于风险。你们普通员工当时都花钱买了这个控股集团的股份,当然对员工更是好事不是坏事;一般每年都会有分红。
受让股权有哪些风险?
可能比较复杂,大致说几条:
股权转让之前公司的债务是不是全部明确告知了,股权价款有没有考虑这个因素。
其他的还有公司有没有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有没有拖欠工资社保工伤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没有考虑到。
原股东出资有没有到位。
股权有没有被***冻结,被质押出去等等。
股权转让税费,公司欠不欠税款,有没有行政处罚,有没有行政规费没有付清等。
出让方还有一个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的程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国有股权还有一个主管机关的审批和评估的程序。
1、转让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2、转让人是名义股东,不是实际出资人,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建议认真审查转让人的身份,签保证条款。《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3、转让人未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
4、公司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需要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转让方在经营公司期间,往往会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借条或者发生债务,受让方受让股权接手公司后,即面临公司债权人诉至***要求公司偿还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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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权收购财务风险知识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股权收购财务风险知识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