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回函操作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税务回函操作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已经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认证吗?
一、对方已将***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已认证的***,不允许再退回销售方作废。
二、你们误作废***,对方又认证,双方信息上传比对后,税务机关的稽核系统将显示比对异常信息,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一般次月就会下发协查信息。
三、因为销售已实现,纳税义务发生,因此虽然你们已在开票系统将该***信息误作废,但按规定,仍应当作“不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否则属于偷税)。然后耐心等待并配合好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即可。 如果购货方已将该***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四、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五、按规定:如果销售方是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则购货方可以将***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也不需要重开***了。 如果不同时符合“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购货方必须作进项转出处理,购货方在补税后可要求销售方重开***。这样也可以堵住销售方少交税的漏洞。所以销售方如实交税很重要。
六、另外,关键还要看当地税务人员对相关文件的理解程度,执行文件是否规范。为保险起见,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一般都会要求其作转出处理的,那就肯定得重开***了,这样一来,如果销售方前面已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交税,再申报时就只能填列一笔同样金额的负数冲回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回函操作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回函操作流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