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抵欠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税务抵欠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留抵抵欠后次月如何申报?
- 增值税留底抵欠税?
- 多缴税金冲抵欠税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 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 被执行人不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
次月进入税务申报系统申报时,先填入当月的销项税,当月的进项税。因为上期留抵税额已退税,上期的余额就应为零,这个不要申报者填写的,增值税主表的上期余额,已交税等项次是税务后台大数据掌握和处理的,所以打开次月申报系统,呈现在申报者面前的增值税主表是处理好的了。
上期留抵退税已经反映出来了,
增值税留底抵欠税?
相关企业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可以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用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抵减欠缴的增值税及其相应的滞纳金,即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金额为欠缴总额。相关企业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多缴税金冲抵欠税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可以。依据是《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多交的,纳税人可以要求退还,但是退税的手续复杂。一般如果企业不强烈要求退税,税务机关都是建议留抵下期的。
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强制权力。 税务机关可以***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上款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被执行人不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应***取哪些措施?
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时,税务机关有权***取一系列措施以保障税款的清偿。这些措施包括财产查控、行政强制、公开曝光和启动刑事诉讼等。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_a***_]措施,以确保被执行人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抵欠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抵欠流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