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售付汇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务售付汇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外贸企业到银行办理服务贸易项下付汇时,需要哪些材料?
- 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汇发【2008】64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所需材料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
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
4、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申报表
5、所得税申报表
6、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付汇涉及的减免税文件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要包括: (1)涉及境外劳务不予征税项目的,还需报送该劳务发生于境外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 (2)涉及享受协定优惠待遇的,还需报送协定待遇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 注:复印件需加盖签章,外文文件需附有签章的翻译件。 若是委托其他机构代理付汇事宜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一份。 办理流程 企业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经所在地外汇局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出具核准文件。 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办理《通知》规定的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时,持外汇局出具的核准文件以及《通知》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经真实性审核后,由外汇指定银行为其办理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
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2)***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3)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4)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需要到商务局(厅)去商务局(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简称备案登记表,需要备案登记表的原件或复印件。
登录商务部主页网上政务-政务大厅-外贸司-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系统-备案登记-在网上申报材料。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向海关申办《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简称《注册登记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银行的对公账号;
三、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五、办理进出口企业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六、验核手续;
七、办理电子口岸入网授权业务;
[_a***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售付汇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售付汇流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