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新增增量退税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税务新增增量退税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增量退税后库存怎么处理?
- 增量留抵退税同时退城建税吗?
- 留抵退税,如何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税额?
- 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39号?
处理方法:
未退的部分可以继续当做留抵税额在申报表里抵减以后的销项税额;或者在退税后的下个申报期继续退税,退还过存量的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增量,没退过存量的话可以继续退存量,小型、微型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型、大型企业无时间限制
增量留抵退税同时退城建税吗?
不退城建税的,城建税是根据公司实际交纳的主税增值税来计算并交纳的,而留抵退税则是在一个纳税周期内,该公司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而形成的留抵税额,按国家现行政策,实行退税,也就是说,留抵税不是公司实际交纳的税额,留抵退税与城建税是不相干的,
留抵退税,如何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一)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三)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39号?
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新增增量退税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新增增量退税流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