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税务处理流程讲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税务处理流程讲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建筑业工程项目增值税预缴、开票流程指引?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4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怎么填?
-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定纳税类别?
建筑业工程项目增值税预缴、开票流程
1、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税务会计申请开具外经证,开具时限应为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之前;办理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后应及时到施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备案需向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施工合同复印件(2)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3)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三证合一,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法人***、经办人***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工程项目涉及外部分包的,项目会计应及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并在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备案。
2、分包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工程项目涉及分包的,为及时做销项税额抵减,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开票增值税***
3、计算预缴税款金额。
项目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在建筑服务所在地缴纳预缴税款的申请根据计算的预缴税款金额,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预缴时应向施工所在地国税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分包方取得的***原件及复印件。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4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怎么填?
填到预缴税额栏,抵减本月应纳税额,抵减后的税额为本月应交税额。一般纳税人一般在税务系统预警的时候需要预缴增值税,一般按照行业税负来预缴,即销售收入*税负-原来缴纳的增值税。
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已预缴税款体现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定纳税类别?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由[_a***_]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种,一是一般纳税人,二是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连续12个月,或者是连续四个季度实现销售额低于500万的。
好,下面我们就说一说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建安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不用索取增值税专用***,进项税额也不允许抵扣。可以向甲方提供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业务需要,例如签订合同时,甲方强制要求提供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在12个月之内未达到500万销售额,也可以到国税局大厅申请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是您一定要考虑好,因为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后是不可逆的,不允许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了。
二、一般纳税人
建安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两种计税方法,一是一般计税方法,二是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
建安企业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为11%,可以向甲方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昨天***总理主持***院办公会议,明确了建安企业税率由11%降为10%,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专用***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在销项税额确定的情况下,取得增值税专用***进项税额越多,应纳的增值税就会越少。
谢谢邀请,简单一说
建筑业营改增后,全面交增值税。
主要税种有:
1、增值税 11%
2、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2% 一般为 增值税的12%。
3、工会经费等地方基金类,根据地区不同不同 。
4、个税 按工资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税务处理流程讲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税务处理流程讲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