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执法任务流程图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税务执法任务流程图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基层税务执法是什么意思?
- 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的吗?
- 税务文书送达人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哪个法规定的?
- 税务稽查是否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基层税务执法是什么意思?
基层税务执法人员是公务员编制。 基层税务执法就是属于税务机关最基层的单位,基层税务执法人员是税收政策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对纳税义务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简而言之,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就是对纳税义务人开展具体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
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的吗?
1 是全国统一的。
2 因为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考试内容和标准也是一致的,可以确保不同地区的税务执法人员具备相同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 此外,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也与国家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一样,都是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考试。
是全国统一的
因为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考试,统一组织和颁发证书,考试内容和标准是全国统一的
这也保证了广大考生各地考试的公平性和可比性,使得考试更加公正、公平、合理
是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在税务机关工作的人员都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审计、稽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考生需通过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才能获得税务执法证书。
税务文书送达人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哪个法规定的?
第一百零一条 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第一百零二条 送达税务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 第一百零三条 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四条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一百零五条 直接或者委托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签收人或者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或者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并视为已送达。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二)***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第一百零七条 税务文书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本细则所称税务文书,包括: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 (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四)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五)税务检查通知书; (六)税务处理决定书; (七)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行政复议决定书; (九)其他税务文书。
税务稽查是否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具备。
一是2001年前稽查局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依据是最高人民***1999年10月21日作出的《对福建省高级人民***<关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请示报告>的答复意见》(行他[1999]25号)。
二是2001年后,稽查局有了执法主体资格。依据是《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执法任务流程图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执法任务流程图解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