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处罚一般流程金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税务处罚一般流程金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税务罚款的帐怎么做?
- 税务稽查行政处罚标准?
- 税务罚款实在没钱可不可以先交一部分?
- 税务局做了行政处罚50万。会移交司法机关吗?
税务罚款的帐怎么做?
行政事业性罚款记入营业外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写纳税申报表,上面有纳税调增调减等项目。不能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表格填就可以了。
处罚事项及标准:
1、偷税: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逃避追缴欠税:处以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骗税:处以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抗税: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阻挠税务检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6、非法印制发票:销毁非法印制***,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编造虚***计税依据: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不进行纳税申报:处以不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9、在规定期限内不缴少缴税款,责令限缴逾期仍未缴:处以不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罚款实在没钱可不可以先交一部分?
可以。但所交罚款要首先扣除应缴税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纳税人确实暂时无力缴税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务局做了行政处罚50万。会移交司法机关吗?
根椐材料上看,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按现行法律已达刑事立案标准。注意不是偷税(刑法上叫逃税),不适用第一次补税交滞纳金认罚免刑责规定。虚开增值税***,破坏的是经济制度,量刑远高于逃税罪。
从案情上看,肯定移交公安机关。建议按税务机关决定认罚并上交违法所得。并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情,并检举他人。争取检察机关免予***,或人民***判有罪免刑,或判缓刑。
涉及虚开一般会移交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只是根据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的处罚。而虚开增值税***则是触及刑法,行政处罚是代替不了刑事处罚。
但是,移送司法机关并不代表一定会坐牢。具体还是要根据案件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看处罚的内容,虚开***已经达到移送司法机关的条件了,一般在移送司法机关前,税务局是不会处罚的,岀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检察院不诉或者***判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后,由税务局再作出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事不两罚的原则,如果你的这个行为已经有行政部门进行了处罚,那么另外的部门就不会对你再进行处罚了。所以你的这个问题是不会被移交司法机关的。
税务局做了行政处罚50万。会移交司法机关吗?
1、如果是逃税罪,这问题参考一下范水水案就明白了。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法》第201条:纳税人***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解读一下:
逃税数额达到量刑起点的,处三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重点:逃税者经税务机关通知,补缴应纳税款、缴足滞纳金接受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再犯的不予免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处罚一般流程金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处罚一般流程金额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