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用人风险管理收费标准,企业财务人员风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用人风险管理收费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务用人风险管理收费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显示全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务用人风险管理收费标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务用人风险管理收费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上了20天班五险怎么算?
  2. 如何做劳动关系风险控制?
  3. 业务员订单不回款,公司要求个人承担10%,合理合法吗?

上了20天班五险怎么算?

在当月15之前离职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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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保险法》明确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

如何做劳动关系风险控制

这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国公民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我们必须要懂得法律,用法律的来保护我们的财产不被侵害,更是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们挣得都是血汗钱,不能被那些想奸商所欺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的财产安全,我相信法律是我们的坚强后盾,没有人可以侵犯,跟别想有人触碰

业务员订单不回款,公司要求个人承担10%,合理合法吗?

客户不付款要求业务员承担10%,本质上属于罚款,即使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一般也不合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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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业务员对客户付款承担10%的补充付款责任实际上是罚款

单位对劳动者罚款不合理不合法。自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以后,除了法律、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单位、授权组织可以对个人进行罚款以后,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对个人进行罚款。

换句话说,目前企业并未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罚款的权利。作为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即使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也是非法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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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回款的风险属于经营风险,一般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将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单位可以用绩效考核工资等手段代替罚款

法律虽然不允许单位对劳动者罚款,但是没有禁止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发相应地绩效工资活着提成,这是法律允许的。另外,用人单位也可以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差错情况,对劳动者进行警告、记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单位损失,要赔偿相应损失

如果客户无法回款,是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是劳动者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该由仲裁机关或者法院来判断。

所谓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即劳动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客户资信不好,或者无力回款,仍然代表公司跟其交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务用人风险管理收费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务用人风险管理收费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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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njsfkhak 2024-04-14 15:3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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