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资金入私卡税务筹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企业资金入私卡税务筹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为什么许多大佬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进项税票可以抵扣,而该企业又不想全额纳税,该怎么办?
为什么许多大佬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现在有很多天使投资人都是以个人名义入股的,比如刚刚上市的斗鱼直播,第一笔天使投资2000万就是奥美的董事长以个人名义,私人投资的。
当然也有一些投资人喜欢用公司的名义去投资,这个区别主要是在资金和管理上。
一、投资公司也需要募资
很多大佬是把投资做成了自己的一个事业,不是自己随便有闲钱投投。做成事业后,要投的项目就多了,需要的资金量也多,不是自己个人财产可以支撑的。
特别是做中后期投资的,动辄几亿的资金,不是那么容易拿出来的。所以很多投资人也得去进行募资,而这就需要专门的公司作为主体去做。
二、更加专业管理
投资并不是把钱给出去就完事的,前期需要对项目前景进行研究,投前还要对公司进行尽调。其中还涉及到很多法律、财务等问题,这就需要一个团队来分担工作,投资人自己是无法完成的。
雷军最早做天使的时候,都是以个人名义做投资,那是因为前期都投资给熟人,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而且投资后基本上也不管,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给出一些协助。
后来因为投资越做越好,雷军也成立了顺为资本,专业做投资相关的业务,自己管理的也就少了,专心做小米了。
这样做可能是基于多个方面的考虑,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可能每家企业各有不同。
1. 税收上的考量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如果通过自然人持股,那么分红的时候,是先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再缴纳20%的股息红利个税;而如果这笔钱将来会用于再投资的,可以考虑设立投资公司。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2. 股权结构、风险和控制权
在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中,往往会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比如,什么类型的企业,所涉及到的税收不尽相同。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设立的是合伙企业,那么要考虑控制权的问题。这个时候普通合伙人(GP)一般是掌握控制权,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LP)一般用于参与分红,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设立A公司来作为GP,可以保持住控制权,C企业作为一个持股平台,同时,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来隔离风险。
3. 资金的考虑
有时候设立多层的公司结构,可以达到资金杠杆的目的。一般情形下,股东要绝对控制公司,那么要占比2/3。那么自然人要控制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需要出资67万。而如果通过自然人持股一个投资公司A来控股另一家公司B,则通过出资45万,就能实现通过A公司控制B公司的效果。
所以,每家公司情况不同,大都是处于税费、股权结构、风险、控制权和资金等方面的考虑。
1. 法律上
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a.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的行为,如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虚***股东、不正控制等;
b.上述行为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c.公司没有清偿能力
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的法***格被否定时,即不再承认股东的有限责任,个人身份的股东存在着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财产破产的可能,而公司身份的股东,即使承担连带责任导致破产也不会连累投资者个人。
2. 税务上
a. 个人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规定,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公司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第26条第2项以及《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公司取得分红时,免收企业所得税。
c. 个人作为股东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跟进《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的规定,应按“企业转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成立投资公司有以下好处:
1、企业控股权架构设计需要。
先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这样企业的控股权架构比较简单明晰。以个人的名义成立投资公司,再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并由投资公司对其他企业进行管理,这样的股权架构更为合理,所以也是绝大多数企业同行的做法。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很多公司,这样就需要个人股东直接面对这些公司,这显然不科学合理。
2、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收购、兼并,有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个人名义直接去兼并收购,显然不具有这种优势。
3、降低股东个人风险的需要。
以个人名义成立公司,如果个人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有可能被[_a***_]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无法证明个人资产与公司自产相互独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注册其他企业,就可以回避上述风险。
4、税务筹划的需要。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控制其他企业,这样其他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公司,收到的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特别有钱的大佬,一定是通过成立投资公司去投资的,他的投资是有专业化投资团队来管理的,很少会以个人名义去直接入股。
至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投资公司可以吸收多方投资,通过专业投资团队管理,再来投资多家公司。
首先,一家投资公司可以有多个大佬一起来投资,这样募集的资金更大,风险相对分散,能做更大项目的投资。
其次,大佬现在不会亲自去做调研和分析,都会交给专业的投资团队去做,大部分其实就是出钱而已,不参与具体的项目决策,也有一些自己主导的投资公司真的会去评估投资项目,但也是团队化运作。
第三,通常一家投资公司,不论是哪种形式的,都不会只投资一家公司,这样股权结构也更加清晰。
2、被投资公司股权架构、公司治理更清晰。
一家公司如果融资了,必然要往上市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合法合规且清晰的股权架构。
比如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一个公司要上市前,除了各路投资方,还要给员工持股,通常除了大股东或早期的一些投资人,后面入股的都是以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来持股。
还有,如果个人直接持股,公司还有各种股东会要开,各种决议要签字,平时的麻烦事很多,做为公司持股,就可以由公司法人或委托人代办这些事情,不用自己亲自来办。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进项税票可以抵扣,而该企业又不想全额纳税,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进项税票是客观条件,不全额纳税那还真不好办!一起探讨一下:
一、差额纳税
如果单位属于差额纳税的,可就增额部分缴纳增值税。比如旅游业,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比如人力***的劳务派遣业务,扣除工资、社保外的金额为销售额。
二、即征即退
税负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即征即退。比如软件业,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三、非专票,但其进项税额可以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比如,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四、建立平台
平台的交易获得税务的认可,从平台采购的视同取得进项税额,该部分的***购从销售额中扣除,与差额纳税类似,比如再生***行业(目前只是有成功的,但不是全行业)。
前提是获得当地税务部门的认可!
五、在税收洼地成立公司
全额缴纳增值税后,然后当地***给与返还。
六、与当地***谈
前提是有量,且获得***认可,缴纳增值税后获得一定程度的返还。
暂以上,若有其他方式,欢迎补充。
如果你公司客观上不能取得进项专票,也没有上述的情况,那就老老实实的全额缴纳吧。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种情况要首先分析你公司是否符合增值税简易计税条件,如果符合增值税简易计税条件,这种情况建议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这样有利于降低增值税税负水平。
2.如果公司不符合增值税简易计税条件,则只能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这样的话,如果是现代服务业,税负还基本可以承受。如果是适用13%税率的行业,增值税税负是很高的。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地税务机关基本上规定应实行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如果没有进项***,企业所得税税负也是很高的,因此建议企业为认真分析原因,尽可能取得合法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降低公司税负水平。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是未来税收征管的大趋势,不能取得合法***是比较麻烦的,企业一定要严防***涉税风险问题。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进项票抵扣,确实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但是,该怎么办的问题每家企业情况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总体来说,先要找到缺进项的原因,再进行分析,最后,***取针对性地措施将税负降到合理范围。
首先需要分析的是,缺的是什么票。仅仅是增值税专用***,还是根本就没有***。缺***的原因一般就两个,对方不愿意开,或者是企业没有合理的管理。对方不愿意开的原因比较多,比如要开专票,人家对方是小规模,享受季度30万的免征额,所以不愿意开专票,或者是对方财税本身也并不规范,就是不愿意开票。此外也可能有企业内部的原因,比如管理的问题,没有及时索要或者没有去改变的意识。所以,第一步要分析下企业缺少进项票,到底是什么原因,以清单的方式,总结出每一类缺票的情况。
***设我们发现,各种供应商的开票意愿各不相同,那么我们可以对供应商按照总要性占比排序,再思考每一类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对于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可以尽量考虑索要***,对于另一些供应商可以考虑重新商议价格。对于那些完全不愿意开票的供应商,可以考虑一些替代的措施,比如有没有类似的供应商,可以商议开票。
在考虑***取的具体措施的时候,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看,比如能不能改变交易价格、交易方式,能不能改变供应链,企业能不能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以减轻税收的负担等等。
在***取一些措施的时候,需要全盘考虑。比如,是不是需要转成小规模,是不是需要申请简易征收等等。如果下游大客户多,那么转小规模会对开票有很大的影响,客户未必能够接受,如果要转简易征收,那么企业是不是符合条件,有没有一些关联公司的业务会受到影响,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资金入私卡税务筹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企业资金入私卡税务筹划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