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筹划的需求分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务筹划的需求分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会计目标岗位及岗位需求?
- 决定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观因素是什么?
- 劳务报酬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会计目标岗位是指在会计领域中,负责实现特定目标的岗位。这些岗位通常需要具备特定的技能和知识,以便能够有效地实现会计目标。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会计目标岗位及其岗位需求:
1. 财务分析师:负责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提供决策支持。岗位需求包括财务分析、财务报表分析、数据分析等技能。
2. 会计师:负责记录、审核和报告公司的财务活动。岗位需求包括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税务筹划等技能。
3. 财务经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财务战略和计划。岗位需求包括财务规划、财务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等技能。
4. 税务顾问:负责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和建议。岗位需求包括税法知识、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等技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会计目标岗位及其岗位需求,不同的公司和行业可能会有不同的需求。
1.2017年我为老东家税务筹划节省20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5亿左右。
2.决定税务筹划能不能有效,主观取决于公司主要领导的重视度和配合度。
3.财务部税务部门人员的专业性非常重要,对税法的理解为至关重要。
谢谢邀请!
一般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观因素很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又有区别,具体主观因素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税负很高,纳税金额比较大 ,税收负担重。
2.企业在纳税方面出了问题,被税务机关查处过,查处的问题很多是由于财务人员政策不熟悉导致的。税务机关在沟通过程中可能提出了一些建议,比如加强税法的学习掌握,复杂问题要及时沟通交流或者建议中介机构帮助指导等等。
3.熟人朋友之间介绍税收筹划很重要 。一方面有利于降低税收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税负。
4.企业管理层自身清楚本公司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自己熟悉的亲戚朋友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了解与本公司类似问题被查处,自己希望专业人士帮忙指导,如何降低涉税风险。
5.比较复杂的涉税事项,企业财务人员把握不准,建议公司聘请专业人士指导。
6.企业财务人员或者管理层为了规避税收风险,主动聘请专业人士指导。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劳务报酬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非请自来。
这是哪门子的税务筹划?误人子弟,不怼都对不住广大网友。怎么说,请看我的分析,稍微有点长,请大家耐心看!
王先生为老王否?至今可否健在?大家注意看啊,这个案例错漏百出的。资料时间显示为2004年,现在已经是2019年7月,我不知道,2004年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数为什么会是5000元/月?可能未卜先知,好神奇哦。
有人会说,人家笔误哦。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能扣5000元的规定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不知道2018或2019年怎么能输成2004年?我说,举例子也动动脑子,好不好。
算了,抛开时间这层次,退一步按新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来讨论。先不去看案例如何节税了。我们来看下,王先生(以下称为:老王)当年(2004年?都不想纠结这个时间节点,按2019年5月来吧)每月工资收入4000元,不知道这个收入[_a***_]为扣除社保后的收入,就当是吧。
显然,老王在其单位取得这项月工资收入小于5000元,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老王兼职工作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每月2000元,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800)X20%=240元,这个倒是不***,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掐着手指头算,应该是8个月,即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合计为240*8=1920元,注意,是预扣预缴哦!因为这事没完!接着往下看。
新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且劳务报酬所得按80%来计算收入。来看下,老王当年个人所得税相关计算,资料有什么就算什么,其他不过多考虑:8个月工资,8月个***收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8+2000*0.8*8-60000=44800-60000=-152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了1920元按规定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当然,又有人不服,表示人家算12个,你才算8个月,当然不一样了。好吧,我按12个月来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12+2000*0.8*12-60000=7200元,适用税率为3%,即应纳税额=7200*3%=216元。其中,劳务报酬所得先预扣预缴240*12=2880元,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申请退税2880-216元=2664元。
好家伙,一年12个月才需要交216元的税,平均每月才需要缴纳18元,费什么劲、筹划什么?真搞不懂!请恕我笨……
真的,每当我看到什么“税务筹划”、“节税”的都好笑。能否正确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不说,即使数据计算无误,也应该符合实际吧。
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周五发生的一件事,还是说几句。
按目前的税法,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都属于综合所得,上述案例其全年实际是几乎不需缴纳个税的。当然,劳务预缴的个税不能算,如果不汇算清缴,那就算实际缴税了。
全年收入额=(4000*12+2000*8)=64000元
全年费用扣除额=5000*12=60000
全年缴纳个税=(64000-60000)*0.03=120元
如果还有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养老或孩子教育等,则全年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个人认为上述案例没有税筹的必要。
昨天公司新来的副总约来一个搞税筹的女士,说和我们交流交流看公司是否有税筹的空间。
我、副总、该女士及其从事保险销售的一位同性朋友落座后,副总简单介绍后,我还未说公司情况,该女士便自我介绍起来。
该女士讲,她从事财税工作40多年,为两个老板分别节税3000万和一个亿,帮助一个公司上了新三板,老板给他10万的股份。她是国际注册会计师,这时一起来的搞保险销售的女士说,这个证国内没多少人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筹划的需求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筹划的需求分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