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讨论会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务讨论会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会议费发票如何入账?税务如何处理?
- “企业欠股东的钱”VS“股东欠企业的钱”,如何税务筹划?
- 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会议费***正常入账就可以了但会议费***后面需要附上本次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一般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会议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只要真实、合理的会议费支出都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目前,各地税务机关一般都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来掌握(文件虽废止,但规则依旧有效)会议费允许扣除的标准。
“企业欠股东的钱”VS“股东欠企业的钱”,如何税务筹划?
企业与股东之间存在借贷情况与税筹?
首先,个人理解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借贷情况与税筹其实是可以分开来讨论的!
从实践情况来看,企业与股东之间如果长期存在借贷关系无论是否有利息都有可能会涉及到“法人人格否定”!企业经营正常时当然没有什么关系,但当企业出现债务***时“法***格否定”将会成为企业拖累股东的枷锁,从而打破公司“有限责任”的作用。
不存在利息的,企业借贷给股东又可能会涉及到抽逃出资(已经不是刑事犯罪)、挪用资金、视同利润分配等问题;
而存在利息的,股东借贷给企业还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文件申请合法票据用于给企业入账......
其次,税筹其实可以从多方面进行,股东与企业间借贷利息能够达到作用并不一定是个好的方案!
比如,将企业经营范围往有优惠政策的行业上靠,增值税将得到减、免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企业申请上市、上板时转让股权可以申请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的优惠;以及最近经常出现在人们视野上的“个独”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方式......
三两句话也无法一一说明,而且还要视企业实际情况才能提出能落地的税筹方案,在此不再赘述。
综上,并不理解为什么提问者会将税筹与企业跟股东之间的借贷放在一起考虑。
事实上,负债其实是一件好事情,负债它不是毒蛇猛兽,因为负债也意味着杠杆操作,等于说用一块钱可以做5块钱甚至10块钱的事情,这样子对于企业运行会有加分的效果。
在企业税务规划上也有一个名词叫做税盾,这个盾是盾牌的盾,意思是说税可以当成是一个盾,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其实就是意味着你可以适时的让公司增加负债,那负债就要付利息那这个利息支出就会减少获利,那等于也少缴了一些税。
所以弄清楚这个逻辑之后就可以回答提问的问题了,问题当中问到企业欠股东的钱,还有股东欠企业的钱要怎样做税务规划,这边建议如下:
第1点就是先去银行借钱,把借来的钱拿去还给企业或者是还给股东。因为如果说是跟股东或者是跟企业借钱,这个利息支出在税务[_a***_]上是不承认的,所以没有税务的规划效果。
所以建议去跟银行借钱,然后你就对银行产生了负债,这个负债是可以用来报税的,可以降低缴税的效果,所以第1步就是要去跟银行借钱,还给股东或还给企业。
第2步就是当债务偿还一段时间之后,尽量再去申请变成长期负债,有点就是长期贷款的意思,因为短期***的利息一定比较高,长期***的利息会比较少,所以如果说长期在做税务规划的话,应该是要去借一年以上的那种长天期***,这样利息比较小。
但是另一方面借款的金额会变大,所以等于说企业可运用的资金又变多了,但是负担的利息却相对更少。
以上就是税务规划,总之就是把跟公司还有股东之间的私人借贷转化成正式台面上具有合约跟银行间的负债,这样子才能够达到税务的规划的效果。
纳税筹划也称税收筹划,针对纳税人而然,主要纳税人想少交税或避免过错多交税,目的:出于纳税人。故纳税人可以利用自己主管税务的财务人员筹划,也可聘请外部人员如: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筹划。
筹划主要结合纳税人实际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做到税收,财务管理有效运用,达到节税目的。
实际存在不同情形:
有的筹划成功;有的筹划失败。
成功原因:
1.把握税收精神,严格落实,改变企业错误做法;
2.灵活运用政策,做到开源节流;
3.做好与税务机关沟通 ,有效解决税收难点。
4.利用税务政策不确定性进行筹划。
5..筹划不合理尚未被发现。
合理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案例分析:
某实业公司在税收优惠区成立公司为例:
***设2020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对企业的扶持数额如下:
税收筹划和合理避税近年来成了财经界和企业界的一个热词,朋友们会经常看到,如何通过税收筹划进行“合理避税”和大幅节税的宣传广告,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某些企业少缴税款而自己的公司或事务所从中获取雇金收入。
税收筹划原本是一个中性概念,它起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这是英国最著名的涉税案例之一。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议员汤姆林爵士认为: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根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而此观点得到了当时英国法律界相当广泛的认同。
之后的数十年,“税收筹划”的概念在世界范围认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由于世界各国的法律和税收制度不同,因此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而我国权威部门对“税收筹划”是这样定义的: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本人想着重强调的是:
首先,任何“税收筹划”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突破了法律边界的操作,都将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甚至会被追纠刑事责任。
其次,要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这是“税收筹划”最大的着眼点。这就要求企业经营者或代理人,充分了解国家出台的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这些政策。例如2018年以后出台的普惠性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调整为每月10万元,即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超过10万元才开始征税;小微企业年净利润300万元以内的,实际税负率调整为5%至10%。再如具有“双软”证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月软件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三废治理(废渣废水废气)”企业,无论是在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方面都有大幅度的优惠政策。这些属于行业性优惠,是国家鼓励性政策。
诸如此类的税收优惠政策众多,恕不一一赘述。
总之,“税收筹划”一定要广泛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法律许可情况下,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自身特点,优选最佳的税收方案,保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挖空心思甚至不择手段地逃避缴纳税金。某某避税地区和某著名影星被追缴8亿多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案件的曝光,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讨论会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讨论会流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